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

懂得斡旋要約的差別,現省十萬!

最近有個朋友問我,
斡旋書跟要約書,他該選擇哪一個?

首先簡單介紹一下斡旋書跟要約書。
當我們今天看到一個不錯的物件,
想跟仲介出價的時候,
仲介通常會詢問你要不要提供斡旋金讓他們拿去跟屋主議價
斡旋金的用意是讓屋主覺得我們有誠意要跟他買房子,
所以讓仲介捧著一筆現金去談,看起來比較有誠意,

也期待屋主看到這筆現金會在心態上軟化,
然後在金額上便宜一點點賣我們。
看到這邊,
應該可以猜到這筆斡旋金肯定不是五千一萬這種小金額可以解決的。
一般來說,斡旋金至少都是十萬起跳
不然你拿著五千塊去請屋主便宜賣給你試試看,
通常是比較難...。

先來說說賣方看到斡旋金的反應。
有一次我的物件在出售時,
真的有仲介抱著十萬現金來跟我談價錢,
我當下的反應是 : 當作老子沒看過現金是不是?
簡單講,
這筆十萬元現金對我的心態完全沒有影響,
我相信對很多屋主而言也是一樣的。
因為說實在話,
現在房屋買賣交易雙方都是用履保專戶(下次專文介紹),
這個十萬現大洋並不是讓你今晚就抱回家,
他還是要進履保專戶乖乖躺到交屋那天,
所以最多只能讓你聞香一下,
沒什麼實際上的幫助。
所以除非屋主真的缺錢缺到心慌慌了,
否則這十萬元實在沒必要出來拋頭露面。

總結一下,
有斡旋金的就是用斡旋書,
沒有就是用要約書,如此而已

另外提醒一下,
有提供斡旋金的情況下,
沒買到該物件是可以請仲介馬上歸還或是繼續放在仲介那邊

買到的話可以直接轉訂金,
不用冒險帶著十萬現金逛大街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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