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2/11/27/11560-2875821.htm)
從這篇新聞可以發現很多人對於法拍屋的認識還是停留在
"很便宜","不點交不能買","海蟑螂","產權有問題".....等等。
其實這篇文章從標題就已經出了很大的錯誤 :
"買法拍屋撿便宜 小心產權有問題!"

因為法院就是為了解決這棟房子所有人,也通常是債務人的問題,才會拍賣這間房子。
問題出在使用權,
而這也是拍賣一間房子是否點交的關鍵因素。
"所謂「點交」,指的是法拍案件拍定後,法院會陪同拍定人到標的物點交清空"
其實所謂點交,簡單講,就是法院將使用權正式移交給拍定人的動作。